简体 | 繁体 | 无障碍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区直各单位:
区人民政府决定:
高俊杰任区数据局局长(兼);
米洪健任区广播电视局局长、区体育局局长、区文物局局长;
刘洪禹任区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区金融局副局长职务;
靳文霞任区投资促进局副局长,免去其区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谢达任区投资促进局副局长,免去其区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许艳区人民政府招商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孙宝远区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2024年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我们|网站地图|网站帮助|版权声明|法律声明
主办单位: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承办: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130001 津ICP备12007310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13021203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