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财政局关于下达区教育局及人社局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等预算的通知
津辰财行指[2024]17号
天津市北辰区财政局关于下达区教育局及人社局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等预算的通知
区教育局、区人社局: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对区转移支付资金预算(中央专款)的通知》(津财教指【2023】127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市对区财政教育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津财教指【2023】126号)、《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直达资金)的通知》(津财教指【2023】117号)、《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直达资金预算的通知》(津财教指【2023】117号)文件,现下达你们单位及所属基层单位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等预算3456.3万元。具体执行单位、功能科目及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等详见附表。
本次下达的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4年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明细表
2023年01月30日
(联系人:鹿宽; 联系电话:26392994)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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